您好温州首页
今日温州 夕日温州

温州市政府:千万以下企业只供房不供地

作者: 来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06-6-28 15:09:00

  昨天,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凡现有厂区容积率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今后一律不再新供土地;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只供房不供地。

  今后,温州市标准厂房布局选择,原则上应在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内。新建标准厂房规模一般在50亩以上,单体建筑占地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严格控制单层厂房,除有特殊要求的产业外,轻型加工业标准厂房的层数原则上不低于4层。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的道路、电力、通信、给排水以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必须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需求。温州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农村二产返还用地原则上要集中安排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容积率未达到现行要求的企业厂区进行改造以建设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建成后可以出租、出让,但使用者不得随意更改功能用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标准厂房建设审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服务,为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本网(温州城市网)稿件中“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城市网”。未注明“来源:温州城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

相关文章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