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温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于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今后,市工商局直属管理分局辖区内(除藤桥外的鹿城区范围)的二手车个体经纪人必须转变为具有企业法人条件的经纪企业,方可从事二手车交易。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二手车经纪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直属管理分局已经出台系列措施,强化对辖区内二手车交易的监管。
随着温州城区私家车销售的日趋旺盛,二手车直接交易数量也随之水涨船高,但现有的温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无法满足交易需求,造成当前二手车交易秩序比较混乱,存在信息不透明、“黑车”交易和质量与价格欺诈等现象。据有关规定,二手车经营主体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直属管理分局辖区内现有依法登记的二手车销售公司仅2家,其余均为个体工商户身份的二手车经纪人。除在6月底前完成二手车个体经纪人变更工作外,该局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索证索票、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和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行为及交易车辆的监督检查,禁止个体工商户从事二手车经纪与销售。
目前,位于龙湾区机场大道屿田段、建筑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的温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已进入招商阶段,预计下半年将投入使用。工商部门将通过见证交易合同签订等方式加强监管,保证二手车直接交易的诚信透明。方升东
周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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