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平阳工商局经检大队根据有关线索,依法查获该县某书店商业贿赂一案。该案涉及昆阳、鳌江两镇46所学校及水头、麻步等镇7个代销点。
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县的有关帐册资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书店于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按学校所征订教辅用书标价的1%%、以“劳务费”名义付给昆阳、鳌江两镇46所学校回扣款1.2万元,所支付的费用全部以“劳务费”的形式记入营业费用科目,涉案非法经营额达120多万元。
此外,办案人员还发现,该书店还以“代发费”名义贿赂该县水头、麻步等镇7个代销点,贿赂款额达38多万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该书店的行为已构成帐外暗中给付回扣商业贿赂行为。
目前,该局已对该书店以及涉案的46所学校、7个代销点进行立案调查。吴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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