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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拼车,付钱要看清

作者: 来源:温州都市报 2006-6-9

  市区读者潘先生6日9:41来电:5日晚上,我和同事一起打的回家,因我要先下车,和同事因客气争付车钱。最后我把钱放在座位前的服务证旁边。今天早上,我与同事在聊天中得知,同事下车时被司机再次收了车钱。

  记者核实:6月5日晚上,潘先生和同事小吴到市区九山附近打篮球,打完球后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因潘先生家住大南门,小吴家住土羊儿路,两人就顺路一起打的回家。开车的是一名年约50岁、讲温州本地话的男司机。当车子快到潘先生家时,潘先生掏出皮夹想付车钱,坐在后座的小吴看到后,客气地与他争付,最终潘先生执意将10元钱放在了服务证旁边。

  接着,车子又开到小吴住处。“隐约中我感到小潘已经把钱付了,所以就直接下了车,但司机却说我们还没付车费。”小吴说,原本他想打个电话向潘先生证实,但毕竟才10元钱,觉得有碍面子不好意思开口问,付完车费后索要了一张车票。次日上班小吴与潘先生闲聊时,被告知已将钱放在服务证旁了,两人非常生气。

  根据潘先生提供的车票,记者联系上了司机师傅。司机否认了潘先生的说法,并表示自己是老驾驶员了,不会为了10元钱的车费,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

  市运管处举报中心96520的一位冯姓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将事实调查清楚后作出处理。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碰到类似情况时,最好先向96520投诉;和朋友等一起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当面将钱递到司机手中。王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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