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夏海鹏 钱灵莉)前天,市区一家电商场客服代表和一DVD厂家代表,再次来到了投诉某品牌DVD视频刻录机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朱先生家,向他表示赔礼道歉,并退还了货款,又赠送一台VCD和水果篮等。朱先生给商家的“回礼”是一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希望商家进一步服务好消费者。
至此,这起从去年10月份开始,要求厂家、商家退货并赔礼道歉的投诉,在朱先生苦等半年后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
近日,市民朱先生来到本报述说自己跑了半年而没有结果的烦心事:他于去年10月在该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DVD视频刻录机。但使用过程中,他发现该机在自动刻录后却无法回放,也没有显示接收信号。
朱先生反映此事后,该店销售部经理等人来到朱先生家进行检查,认为机器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是用的刻录光盘有问题,并赠送了两张新光盘。但是,朱先生在用新光盘刻录时,问题依然存在。
后来,刻录机多次送到杭州检测又4次进维修站,但是机器仍无法正常使用,而商家却认为是朱先生不会使用。就这样这台机器有一半时间在维修站“住院”。
前不久,经维修站技术人员认为该机器线路存在问题,没有办法进行维修。据此,朱先生要求退货并书面赔礼道歉,而商家只同意退货,拒绝书面道歉。为此,本报记者数次从中协调,并向该商场的上级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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